通知公告 - 长沙生殖医学医院·长沙宁儿妇产医院

生殖医学中心

供精IVF/ICSI



  1.供精专职人员职责


  (1)专职临床医师职责

  ①严格按照供精指征筛选受精者;

  ②负责供精患者登记预约工作;

  ③负责供精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;

  ④负责预约供精患者选定精液标本;

  ⑤负责精液标本的使用登记和管理;

  ⑥负责中心供精精液标本的申购;

  ⑦负责扳机当天书写供精解冻通知单通知实验室;

  ⑧完善病历并归档。

  (2)专职实验室人员职责

  ①负责供精精液的接收(落实由实验室人员和专职护士双人核对制度);

  ②负责供精精液的储存(专地、专罐、专人);

  ③负责查对供精患者精液标本及处理供精精液标本,并做好记录;

  ④负责供精登记簿的登记和管理。

  (3)专职护理人员职责

  ①负责供精使用到的登记簿的登记和管理;

  ②负责与精子库进行双向反馈;

  ③负责供精病人基本信息的计算机录入;

  ④负责供精病案的保管、管理、借阅、复印工作;

  ⑤负责供精患者的随访工作,确保随访率100%;

  2.适应症、禁忌症

  (1)供精IVF适应症

  ①非梗阻性无精子症,经TESE活检未找到精子者,同意放弃micro-TESE-ICSI助孕者。

  ②严重的少、弱、畸精子症、射精障碍者,需患者主动要求放弃自精-ICSI助孕并签署知情同意书。

  ③母儿血型不合不能得到存活的新生儿。

  ④男方和(或)家族有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,如X-连锁和常染色体显性遗传病。而非严重遗传性疾病,如近亲结婚、染色体结构异常等,需患者同意放弃自精-PGD助孕且签署知情同意书。

  ⑤同时女方具有IVF适应证。

  (2)禁忌症

  ①女方患有泌尿生殖系统急性感染或性传播疾病

  ②女方患有严重遗传、躯体疾病或精神疾病

  ③女方接触致畸量的射线、毒物、药品并处于作用期

  ④女方有吸毒等不良嗜好

  3.供精IVF/ICSI操作程序

  (1)夫妇双方就诊,采集病史,行相关化验检查,明确供精IVF/ICSI适应症。告知供精IVF/ICSI技术相关知识(成功率、费用及与后代相关的伦理问题等),告知患者准备四证(双方身份证、结婚证、准生证或生育证明及户口证明)。

  (2)女方完善相关化验检查(同常规IVF/ICSI患者)。

  (3)女方行相关检查制定方案、签署知情同意书(重点交代与后代相关的伦理问题,随访的重要性,并签署履行随访义务承诺书;随访知情同意书必须有患者夫妇双方联系电话、详细地址及至少一位第三方联系电话,并现场电话确认)。医患沟通、超促排卵操作程序同常规IVF/ICSI。

  (4)取卵前夫妻双方选定精液标本(原则:供精者的ABO血型必须与受者丈夫的血型一致)。

  (5)取卵当日获卵后,解冻精液标本,行常规IVF/ICSI受精,形成可利用胚胎后与常规IVF/ICSI患者同样按照相应的指征进行胚胎移植、囊胚培养及胚胎冷冻等技术。

  (6)妊娠确认:同IVF。

  (7)随访

  ①随访次数:一般需要随访5次。

  ②随访时间:

  ET后2周:化验血β-HCG,确定生化妊娠。

  ET后5周:B超检查,确定临床妊娠。

  妊娠12周:确定继续妊娠,进入中期妊娠,如有黄体支持此时可以停止用药;转产科门诊建卡,进行产前筛查或产前诊断。

  妊娠16~20周中期妊娠随访。

  预产期后2周出生随访。

  (8)如果系异位妊娠或同时合并宫内妊娠者,尽早予以处理。

  (9)如果是三胎以上妊娠则行多胎妊娠减胎术。

  (10)若电话失去联系,应反馈给精子库。并立即与当地公安系统联系,必要时派工作人员追踪随访,确保随访率达到100%。

  (11)向精子库反馈时间:

  ①在使用精子库的标本后。

  ②在供精IVF授精后两周确定生化妊娠后。

  ③供精IVF授精后5周确定临床妊娠后。

  ④小孩出生后2周。

  ⑤子代婚配咨询:要求受方后代婚育前,必须来院进行相关咨询,以避免发生近亲结婚。
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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